"生存金領取辦理規則:
1、生存保險金到期未領,可于下次領取時一并領取;
2、保單有未清償貸款的,在生存保險金給付時自動抵還超貸部分;保單有自墊保費的,在生存保險金給付時須予以扣除,余額再予給付;
3、月交保單,需交滿當年度保費才可申請辦理生存金領取業務;
4、客戶通過金管家辦理保全退費業務,到賬時效(全國統一通用):自業務辦理完成后下一個工作日開始一至三個工作日
5、原領取方式為生存金轉賬授權的,不能操作給付人工領取,需申請生存金累積生息或生存金抵交續期保費自動取消轉賬授權后,再操作給付人工領取;
6、保單存在應領未領取的生存金時,已產生的生存金所有權屬于原生存受益人,必須先操作生存金領取后,才可以辦理生存受益人變更。若生存受益人身故則應由其法定繼承人來領取,須提供死亡證明,由生存受益人的合法繼承人書面委托其中一名代表親辦,辦理時需提供所有第一順位合法繼承人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的授權委托書、有效身份證件、與生存受益人的關系證明及項目本身所需材料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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